【招标公告】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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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45241125150794-15175483
    项目名称: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1524-W145143881
    预算金额(元):4985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4985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49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芦潮港区域50多个开放式老旧小区及区域点位进行统一托底管理,内容包括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巡检保养、绿化的养护,区域内的所有保洁、保绿服务、投诉处理等以及配合政府其他综合治理辅助管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85,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开放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交付地址:南汇新城镇芦潮港区域50多个开放式老旧小区及区域点位。
    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预算金额:4,985,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4,985,000.0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集中时间:2025年1月17日09:00时;地点:南汇新城镇南芦公路1730号;联系人:姚佳;联系电话:58282233。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021-58282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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