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 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 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 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
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
七、其他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 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 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 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
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 2024-280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可视流产吸引手术设备,1 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丰福路 1008 号
6、交付日期:30 天内
7、交付状态:货到现场/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 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 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 2024-11-13 08: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11-19 16:00 截止,登录上 海财瑞招投标平台(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在网上 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获取磋商文件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3)被授 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 6 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件。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11-13 08:00至2024-11-19 16:00的时间内 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11-13 08:00~2024-11-19 16:00,过时不候。3.2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包件 600 元,售后不退。
3.3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
(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首页免费下载《用户手册-供应商》,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免费实名信息录入,完成录入后登录平台、网上付费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操作,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 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5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网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
(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网上招标系统网上投标。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
3、网上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如果不一致,以网上响应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七、其他事项
八、磋商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时间:同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议。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 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 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丰福路 100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散曹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ujia@cairui.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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