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西路1038号商办用房改建项目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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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京西路1038号商办用房改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报建编号: 2402JA0255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818号11楼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标段名称: 南京西路1038号商办用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南京西路1038号(四至范围: 东至南汇路 西至江宁路 南至南京西路北至奉贤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京西路1038号商办用房改建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实施内容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结构加固改造、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系统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志标识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据产证记载,总建筑面积125219.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248.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970.6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59米。
工程总投资: 2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63202.57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585201600.00元人民币(158520.16万元)
施工工期: 1096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3.5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1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案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均应为备案合同业绩,本市项目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数据等级要求为A级或B级,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本项目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投标时须提供1个关键阶段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三维效果图、1个关键技术施工流程对应的三维效果图,作为建筑信息模型评审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14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子伟 联系电话: 64083316-851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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