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202421207S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SW应用实战平台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 报价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4) 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地址: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202421207S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SW应用实战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SW应用实战平台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 报价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4) 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地址: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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