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1:宝山办事处、包件2:杨浦、虹口办事处、包件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1:宝山办事处、包件2:杨浦、虹口办事处、包件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 1:宝山办事处、包件 2:杨浦、虹口办事处、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JGSZB2024-102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虹口区
一、招标条件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包件 1:宝山办事处 51 万用户抄表、欠费催讨等相关工作;包件 2:
本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 1:宝山办事处、包件 2:杨浦、虹 口办事处、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杨浦、虹口办事处 73 万户抄表、欠费催讨等相关工作;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 77 万 户抄表、欠费催讨等相关工作。预算金额:集抄区域用户单价为 *** 元/万户/月,非集抄 区域用户单价为 10200 元/万户/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 1:宝山办事处、包件 2:杨浦、虹口办事处、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 1:宝山办事处、包件 2:杨浦、虹口办事处、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及相应的技术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 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包件的报名和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 1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 18 楼
七、其他
普陀、静安北办事处)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 1:宝山办事处、包件 2:杨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燃气 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抄表外包服务(包件 1:宝山办事处、包件 2:杨浦、虹口办事处、包件 3:
浦、虹口办事处、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
2、项目编号: RJGSZB2024-1023
3、预算金额:集抄区域用户单价为 *** 元/万户/月
非集抄区域用户单价为 10200 元/万户/月,超过预算金额的单价报价不予接受。
4、采购内容:包件 1:宝山办事处 51 万用户抄表、欠费催讨等相关工作;包件 2:杨浦、虹口办事处 73 万户抄表、欠费催讨等相关工作;
包件 3:普陀、静安北办事处 77 万户抄表、欠费催讨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服务时间:包件 1: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包件 2:阶段一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阶段二: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阶段三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包件 3:阶段一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阶段二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阶段三: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6、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及相应的技术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 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包件的报名和投标。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3052 弄 7 号 504 室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 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 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标书费售价均
3、需携带资料: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 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为人民币 600 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11-2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 18 楼。
2、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 18 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密封、盖章版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并密封。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疑问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出席开标仪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水电路 1239 号
建 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rjzbdy@126.com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3052 弄 7 号 504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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