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迎春路B楼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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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迎春路B楼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年迎春路 年迎春路B楼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服务名称简要采购内容服务期要求
12025年迎春路B楼 食堂服务1.迎春路555号B楼食堂餐厅食堂服务及餐厅管理,服务包括提供 工作餐(早、中、晚三餐)、公务接待餐、食堂场地清洁、油烟 机及油烟管道清洗等服务; 2.负责食品原材料、易耗品采购工作,并负责查验货品的卫生及 质量,并做好台账及成本测算; 3.负责餐厅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厨具设备正常使用。2025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共1个包件,总预算金额为 个包件,总预算金额为334.58万元人民币(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人民币(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334.58万元 万元/年(含税),其中管理 费不超过310.74万元 万元/年(含税),餐厅运营杂费等其他不超过 年(含税),餐厅运营杂费等其他不超过23.84万元 万元/年(含税)。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通过以下第4条所列方式和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一定规模,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企业经营良好。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承诺近三年(自 2021 年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第一,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在与招标人及/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在确定中标结果前或此后随时核查的权利。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违法违规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 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代为处理相关纠纷,并依法承担最终责任,包括但 不限于合同项下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代为承担因前述指控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 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 没有重大违约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招标公告中列明 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 (6)未被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招标人保留在确定中标结果前或此后随时核查的权 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 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承诺,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将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招标文件组 成部分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注:1). 上述资格要求均需提供证明材料,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 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红章。 2). 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保留在开 标前或开标后进行核查的权利。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4年10月31日9:00:00至2024年11月7 日16:00:00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具体领购流程: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 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书费电子发票系统将发送到潜在投标人领购招标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潜在投标人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要完成一次性注册,注册时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 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投标人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3会议室。 5. 兹定于2024年11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3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 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其他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评标公示发布平台均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相关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购买招标文件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 与购买招标文件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90天。 特此声明。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保密承诺 我公司作为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不论中标与否,均始终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的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 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应就相关问题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说明。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党建(纪检)办公室 监督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B楼 联系人:*** 电话号码:*** 招标代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罗曦、鲍琦、苏杰飞 电话:021-32173629、32173632、32173670 电子信箱:luoxi@shabidding.com、baoqi@sh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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