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寓房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及抗震能力检测项目招标公告(2024-JCMEOX-G1008)
【招标公告】公寓房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及抗震能力检测项目招标公告(2024-JCMEOX-G1008):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寓房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及抗震能力检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寓房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及抗震能力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CMEOX-G1008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含税98万元 ; 3.最高限价: 含税98万元,其中地块一7栋5层、建筑面积10962平方米的房屋不超过52万元(含税),地块二4栋6层建筑面积9840平方米房屋不超过46万元(含税)。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供应商最终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盖鲜章扫描成一个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申领文件所需材料”):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质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联系邮箱:yfssgls_123@163.com; 联系人:周助理、张助理、易助理; 联系电话:021-81833657/15351588448/19821601024/13564212435。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181843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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