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工05-0112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9065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周期为90天(具体时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通知安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记录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方式:时间: 2024 年 10 月21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方式:通过网上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须的全部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email 至 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并电联告知代理单位。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相关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5)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应注明本项目名称。②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③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④*通过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的相关资料,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当天寄于代理公司。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以及一份电子版(盖章件的彩色扫描件)准时出席磋商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钟娴、梁娟,***、15800529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工05-0112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9065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8号楼消防设备设施改造。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周期为90天(具体时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通知安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记录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方式:时间: 2024 年 10 月21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方式:通过网上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须的全部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email 至 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并电联告知代理单位。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相关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5)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应注明本项目名称。②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③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④*通过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的相关资料,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当天寄于代理公司。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以及一份电子版(盖章件的彩色扫描件)准时出席磋商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钟娴、梁娟,***、15800529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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