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环卫垃圾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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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环卫垃圾袋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环卫垃圾袋采购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SHZC202421005S)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环卫垃圾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20400.00,招标人为上海静安城市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件一:*** 元、包件二:18181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公厕分类垃圾桶垃圾袋(2个品种),公厕手纸篓垃圾袋,普通道路废物 箱垃圾袋(2个品种),高标准道路细分类废物箱垃圾袋(5个品种)各20只; (002)包件 二:道路落叶收集垃圾袋(加大、加厚),上门收集专用垃圾袋(加大、加厚)各20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公厕分类垃圾桶垃圾袋(2个品种),公厕手纸篓垃圾袋,普通道路废物 箱垃圾袋(2个品种),高标准道路细分类废物箱垃圾袋(5个品种)各20只)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为直接生产制造企业; (002包件二:道路落叶收集垃圾袋(加大、加厚),上门收集专用垃圾袋(加大、加厚) 各20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为直接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环卫垃圾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ZC202421005S 3、预算控制价:包件一:*** 元、包件二:1818100 元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项目主要内容:包件一:公厕分类垃圾桶垃圾袋(2个品种),公厕手纸篓垃圾袋,普通 道路废物箱垃圾袋(2个品种),高标准道路细分类废物箱垃圾袋(5个品种)各20只; 包件二:道路落叶收集垃圾袋(加大、加厚),上门收集专用垃圾袋(加大、加厚)各20只。(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货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为直接生产制造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16时; 2、报名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 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 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 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本(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五、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上午09时30分 递交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七、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限至2024年10月23日止。 2、投标人购买中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909弄2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wangyue@shzfcg.cn 形悔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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