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闵行区政务云整体运维服务(运维)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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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闵行区政务云整体运维服务(运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闵行区政务云整体运维服务(运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000241008134271-12157879
项目名称:闵行区政务云整体运维服务(运维)
预算编号: 1224-000128750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闵行区政务云整体运维服务(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闵行区政务云整体运维服务(运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是区大数据中心每年常规运维项目,主要以购买运维服务的方式落实对区政务云整体运维工作,运维内容包括区电子政务云设备运维、区电子政务云平台运维、政务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运维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投标人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递交备用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在政采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信息(如有),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闵行区七莘路412号七莘大厦931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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