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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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4-0589-1
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3. 上海政府采购网2024-2025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4. 近三年(从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代管;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本项目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方式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委托,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文件编号:HF24-0589-1
2、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
3、项目预算:37.2万元(暂估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上海政府采购网2024-2025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近三年(从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代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通过邮件将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发至我司邮箱(hafuzb@sina.com),邮件标题:HF24-0589-1报名资料+公司名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上海政府采购网2024-2025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截图
(5)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报名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磋商文件中所须的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我司收到报名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我司报名汇款账户。
2、标书费(600元)通过银行汇款至我司账户(汇款时请备注HF24-0589-1标书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标书费),我司收到报名费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三、报名时间及购买标书时间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报名和购买标书。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43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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