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程控电话交换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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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程控电话交换机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程控电话交换机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工02-023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程控电话交换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采购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系统,以满足院部和派出庭电话分机具备来电显示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10%。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
方式:现场验证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
(3)、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关于信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截图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4)、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单位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磋商时仍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采购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联系方式:******、史老师1352444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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