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某单位场地建设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HJSH-W1002)
【招标公告】上海某单位场地建设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HJSH-W100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某单位场地建设器材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上海某单位场地建设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SH-W1002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48.018万元 ;
3.最高限价: 48.018万元 ;
4.本项目共 1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chentianyue 9704@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9月24日14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月24日14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办公电话: 021-58640806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柏警官
办公电话: 021-58640806
移动电话: 13036360219
采购机构: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一、项目名称:上海某单位场地建设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SH-W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室内影像模拟系统 | 具体见技术要求 |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2 | 信号旗 | 红、绿 | | 副 | 2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3 | 驻波比测试仪 | |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4 | 电子电工基础工具包 | |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5 | 插缆铁笔 | 200mm;250mm;300mm;350mm; | | 套 | 1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6 | 撇缆绳 | 6毫米;8毫米 | | 米 | 2种各200米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7 | 水手刀 | | | 把 | 1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8 | 救生抛投器 | |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9 | 电工电子实训台(含实验配件) | | | 个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0 | 电工基础工具 | |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1 | 车床设备 | |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2 | 电焊设备 | |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 (二)器材 | | | | | | | |
13 | 灯光信号设备 | | | 套 | 7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4 | 电报系统 | | | 套 | 13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5 | 干粉灭火器 | | | 个 | 12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6 | 折叠椅 | | | 个 | 2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7 | 折叠桌 | | | 张 | 8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18 | 货架 | | | 个 | 8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 浦东新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48.018万元 ;
3.最高限价: 48.018万元 ;
4.本项目共 1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chentianyue 9704@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9月24日14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月24日14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办公电话: 021-58640806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柏警官
办公电话: 021-58640806
移动电话: 13036360219
采购机构: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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