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展陈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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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展陈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展陈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40719116510-07147525
项目名称: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展陈服务)
预算编号: 0724-W000119821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展陈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普陀城市会客厅布展设计、实施以及后期维护等,建筑面积2757平方米的展陈服务(含展陈大纲、方案、制作、搭建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数字内容创作以及对上述内容的整合、制作、实施搭建、系统及设备测试、调校、试运转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交付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配送、保险、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若发生交付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延误责任。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最大控股关系的多家法人不得以多家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普陀区铜川路5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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