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特殊区域运输企业遴选招标公告(2023-JQ01-F1027(06))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8-24

【招标公告】特殊区域运输企业遴选招标公告(2023-JQ01-F1027(06)):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特殊区域运输企业遴选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特殊区域运输企业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3-JQ01-F1027(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特殊区域运输企业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共分1个包,以藏疆等区域为主的特殊区域运输,重点为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就近就便使用地方运力提供解决方案。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有控股关系、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供应商参加联合体投标;
4.项目预算:无预算;
5.中标供应商按照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数量的三分之一和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的二分之一两个数值取最小值,按藏疆企业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分别确定注册地在藏疆地区以及注册地在其他地区的入围企业,注册地在藏疆地区、注册地在其他地区的企业在评审时分别进行排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般性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本项目特定资格:
注册地在非藏疆地区的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中资股权比例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中国大陆公民;
2.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工信部、民航局、邮政局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3.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其中民营物流企业应当连续3年以上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
4.具备完备的物流运输配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认证(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或ISO 9001);
5.具有国内80%以上或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内90%以上的运输配送服务覆盖率(供应商提供自评报告、网点发布情况及承诺),自有货运汽车(飞机、船舶)不低于400辆(架、艘)(供应商提供固定资产明细表、不少于120辆(架、艘)自有货运汽车(飞机、船舶)采购合同、发票及银行凭证及承诺)或者一次货运总载重量2000吨以上(供应商提供自评报告和承诺)。
注册地在藏疆地区的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中资股权比例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中国大陆公民;
2.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工信部、民航局、邮政局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3.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其中民营物流企业应当连续3年以上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
4.具备完备的物流运输配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认证。
特殊情况说明:
1.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时,可不受资格条件限制。
2.特殊区域运输企业是指主要服务区域在西藏地区、国家明确的新疆边远艰苦四类以上地区的企业。
3.注册地在藏疆地区的企业特定资格条件和注册地在其他地区的企业特定资格条件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条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2024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

11:30
,下午
15:00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线上申领。具体流程详见本公告第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10楼开标厅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10楼开标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发售期内,每日8: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采购文件申领流程: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3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3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王助理(办公电话:021-81827401,移动电话:18761846539))。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询价单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三)采购文件申领需要提供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采购文件发放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401
移动电话:18761846539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第一采购服务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1-81827000
地 址:上海 上海市
详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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