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编号:HFBX2024118)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购置费、运送及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产品参数及项目实施方案等;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待货到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尾款。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8817771283;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流程事宜,请与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707;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24年8月22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link sends e-mail);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HFBX2024118+公司名称,如未用校方规定的标题格式则视为废标。
8、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9、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10、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双方须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备注:
(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
附件:
技术要求
报价单
部门: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