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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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工 05-006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包件 1:杨高 789 辆,上南 796 辆,金高 877 辆,南汇 824 辆;包件 2:杨 高 82 辆,上南 88 辆,金高 62 辆,南汇 107 辆;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1); (002)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汽车配件或相关经营范 围;
2、投标单位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授权的投标产品经销商(须 提供产品授权书);
3、投标单位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二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 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002 公交车辆物资(轮胎)采购(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汽车配件或相关经营范 围;
2、投标单位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授权的投标产品经销商(须 提供产品授权书);
3、投标单位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二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 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2) 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 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 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2. 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 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 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1) 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 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 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誉良好、售后维护服务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在本项目中不得转包、分包且不接 受联合竞价;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 供应商所投的DSD24型翻斗式自动雨量站须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内,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 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提供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2) 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 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 为准,以此类推。
5. 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 选人,以此类推。
6. 无效报价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 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a)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b)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c)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d)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e)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f)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g)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h)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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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内无质量和服务问题的,可续签一年,服务期限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 99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aoxinyi@huganggrou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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