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项目ZPMC(HF)-ZB2024-05-090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项目ZPMC(HF)-ZB2024-05-090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ZPMC(HF)-ZB2024-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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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项目ZPMC(HF)-ZB2024-05-090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就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HF)-ZB2024-05-090 2.项目内容: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运输 2.1第一航次(计划10月5日于振华长兴基地发运) A. 货物信息:深圳3台桥吊(单台约2400吨,具体如附件) 迎风面积:大梁放平,风平行大车轨道2400㎡;风垂直大车轨道1820㎡ 重心高度:小车在停车位,距离陆侧立柱中心距离15.2米;高度41.73米 随船发运散件若干 B. 卸货港信息:盐田码头(在建),码头完工长度:280米,码头标高:6米,码头水深:-11米。 2.2第二航次(计划10月25日于振华长兴基地发运) A:货物信息1:深圳2台桥吊(单台约2400吨,具体如附件) 迎风面积:大梁放平,风平行大车轨道2400㎡;风垂直大车轨道1820㎡ 重心高度:小车在停车位,距离陆侧立柱中心距离15.2米;高度41.73米. 货物信息2:海南2台桥吊(单台约1650吨,具体如附件) 迎风面积:大梁放平,大车方向1460㎡;小车方向1250㎡ 重心高度:小车在停车位,距离陆侧轨道中心距离19米;高度45.83米. B:卸货港信息:盐田码头、海南洋浦港 3.船舶要求(详见附件《港机产品整机发运租用外租船的一般技术要求》) (1)船舶主尺度、吃水、稳性、总纵强度等,应满足该航次要求。对于参与投标的外租船舶,应提供配载图、稳性和总纵强度计算报告,满足运输和整机装卸船要求。 有效可使用最小甲板面积:(40m*140m); 装卸船时最小干舷:(3.0m); 装卸船时最大干舷:(6.0m); 运输船型深不大于13.5m; (2)船舶调压载能力必须满足项目装卸要求,并提供调压载数据。且需具有左、右调载功能。 (3)请勿使用有边柜的船舶,船舶国籍需为中国籍。 (4)装载区域的主甲板,应平整无障碍物,不能有梁拱,并能进行焊接、火焰切割作业。甲板装载区域如有透气帽、围板、栏杆等高出甲板面的障碍物,应可临时拆卸,并不能影响装载。 (5)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6)有重大类似运输优先。 (7)施工期间必须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对接,利于现场管理。 (8)船舶总布置图、型值表、型线图(CAD版)。 (9)投标船舶经过项目部验船才允许投标。 (10)船舶运输费用以承兑汇票结算。 4.发运时间、到岸时间和装、卸货码头: (1)深圳5桥吊+海南2桥吊为长兴基地码头装货,第一航次(深圳3桥吊)于2024年10月5日装船,卸货地点为深圳盐田东港区(计划10月15日抵港);第二航次(深圳2桥吊+海南2桥吊)于2024年10月25日振华长兴基地装船,卸货港1深圳盐田东港(计划11月7日抵港),卸货港2:海南洋浦港(计划11月12日抵港)。 可参考附件相关水文情况,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时间为准。 (2)船东需负责办理船舶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在建码头需要办理相关通航评审以及靠离泊评审; (3)货物卸下后,工装设备需1月内返还振华长兴基地基地码头(或者陆路运输返还)。 注:上述时间均为暂定,以招标人提前7天通知为准。 5.装卸、绑扎条款: (1)货物装卸、货物绑扎和解绑由租船人负责,装货之前的甲板、货舱清理,围板、栏杆等干涉结构拆除由船东自行安排并承担费用。卸货设备由租船人负责,卸货后工装运回装货地及甲板清理由船东自行负责。 (2)从船舶靠妥装/卸港泊位并作好一切可装/卸货准备后,第一航次租船人需:9天免费时间完成装船和绑扎,11天免费时间完成在深圳盐田东港的解绑和卸船(含卸船等待时间),第二航次租船人需要:8天免费时间完成装船和绑扎,10天免费时间完成在深圳盐田东港以及海南洋浦港的解绑和卸船。所有免费装卸时间均可合并使用。 (3)船东应密切关注天气、海况预报,及时就项目装货窗口与租船人保持沟通,并服从租船人安排。 4.1 自船舶装船前一周至卸货完毕,每日12:00按下述格式向招标人报告船舶动态: (1)船舶经纬度; (2)航向/航速; (3)船舶所处水域的风、浪、涌情况; (4)船舶横摇角度/周期; (5)船舶预计抵达时间。 其他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格式合同。 5.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5.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5.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拟用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非自有船舶须提供光租合同/期租合同或船舶所有人该项目投标授权; (7)运输船提供相关船舶证书,包括:船舶照片、检验证书簿复印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布置图,两航次船舶运输稳性计算书、船舶总纵强度、船舶运输加速度计算,船舶甲板强度计算,船舶带货系泊能力计算等内容; (8)企业提供水路运输许可证;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注:投标船舶即项目拟用船舶,视为格式合同的一部分,受换船条款约束,换船须经租家书面认可。租家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安排验船。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我司现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请各潜在意向单位到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srm.zpmc.com/)或我司官网底部接口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见下图: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步骤见附件2),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4日上午10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 联 系 人: 梁志君 报名邮箱:liangzhijun@zpmc.com ; 电话:021-31197080; 本项目以中交供应链系统上报名为准,将报名表及预审材料按序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系统。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险回单扫描后发给到******@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16203966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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