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产专项审查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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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资产专项审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资产专项审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40327184851-15096827
项目名称:资产专项审查
预算编号: 1524-00022869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资产专项审查
数量:66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 3,960,000.00元(国库资金:3,960,000.00 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215号。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本次被审查单位拟为66家,审查基准日为审查进驻日的上月末。具体审查内容如下:资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入账与登记工作、实物盘点与核实、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与维护。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起讫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2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供应商若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0:00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2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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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专项审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40327184851-15096827
项目名称:资产专项审查
预算编号: 1524-00022869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资产专项审查
数量:66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 3,960,000.00元(国库资金:3,960,000.00 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215号。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本次被审查单位拟为66家,审查基准日为审查进驻日的上月末。具体审查内容如下:资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入账与登记工作、实物盘点与核实、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与维护。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起讫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2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供应商若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0:00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2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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