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40328185706-06097870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624-0004971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物业管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 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sh.gov.cn)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 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顺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招标文件.doc
366.4K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40328185706-06097870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624-0004971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物业管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 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sh.gov.cn)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 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顺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招标文件.doc
366.4K
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