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食堂设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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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食堂设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926134738-00054035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
预算编号: 0024-000454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食堂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拟购置厨房设备、送排风系统等一批。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近三年(从2021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或《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
4)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5)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8)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9)本次投标为网上招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9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 址: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平面图.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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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926134738-00054035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
预算编号: 0024-000454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食堂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拟购置厨房设备、送排风系统等一批。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近三年(从2021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或《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
4)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5)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8)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9)本次投标为网上招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9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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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 址: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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