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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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4-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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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采购项目 公告内容: 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甲醇、异丙醇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PMC(CX)-ZB2024-02-064 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采购项目 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内,合同期内按中标价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8.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壹个标段,标段内容为甲醇、异丙醇。项目为年度协议类,该项目招单价,以预估量总价为评价标准,评标以总计价格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据。第一中标人须接受其他投标单位各分项合理最低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6) 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4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16)因本次招标产品为危化品,投标单位需符合政府或行业的特定资质,如运输则需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证书、危化品车辆资质证书、驾驶员资质证书等(如为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相关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 3.5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详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待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待定)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报名方式 报名及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5:00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807室 联 系 人:田凤 联系方式:021-31198233 邮箱:tianfeng@zpmc.com 报名方式:中交供应链系统上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同材料收取时间。报名情况以中交供应链系统上为准,资格预审材料请压缩上传中交供应链系统。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其它注意事项: 9.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9.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9.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长兴分公司甲醇异丙醇(二年)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4-02-064),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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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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