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2024年公寓漏水注浆维修项目密封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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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公寓漏水注浆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SCZYLX2024016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2024年公寓漏水注浆维修,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本单位该项目预算为***.00元)。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一
二、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3.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9日15:00之前将上述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当面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7室(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逾期作废。
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拆除、搬运、安装、人工、运输、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5.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最低报价一致存在两家供应商及以上时,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6.付款方式:经查验符合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结算费用。
7.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7。
邮政编码:321015
项目联系人:***,电话:0579-82166183(15705799125)。
技术答疑人:杨老师,电话:0579-82166095。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 裘老师,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2024年公寓漏水注浆维修,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本单位该项目预算为***.00元)。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一
二、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3.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9日15:00之前将上述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当面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7室(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逾期作废。
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拆除、搬运、安装、人工、运输、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5.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最低报价一致存在两家供应商及以上时,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6.付款方式:经查验符合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结算费用。
7.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7。
邮政编码:321015
项目联系人:***,电话:0579-82166183(15705799125)。
技术答疑人:杨老师,电话:0579-82166095。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 裘老师,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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