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4-13

【招标公告】上海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XF-2024-001-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北河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XF-2024-001-017
项目名称: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根据采购人自行采购管理规定,本次采购采用比选方式
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能够对东河消防救援站大修提供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和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单位。
具体项目内容、比选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为准。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服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故申请人应为工业行业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4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2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与比选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比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方式: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进行现场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活动。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比选文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售价:人民币8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开启注意事项:
参加比选的响应人代表需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与响应文件内的被授权人不一致时,另需持证明材料,即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被授权人名字及缴纳单位名称,且缴纳单位名称需与响应人名称相一致)或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原件。若与响应文件内的被授权人一致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被授权人名字及缴纳单位名称,且缴纳单位名称需与响应人名称相一致)或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原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比选原因:按照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通知,请响应人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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