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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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4月18日 ***9点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国际招字(2***24)-1***
项目名称: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对今年拟实施的1***个采砂项目及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的现场旁站式监管工作进行抽检核查和指导,项目清单如下表所示,实际所需开展监管的项目以长江委、市水务局等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监管单价不超过1***324(元/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25年的《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委托合同》签订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2***﹞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4月***4日 至 2***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至11:******,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24-***4-***4至2***24-***4-11上午 ***9:******-11:******,下午13:******-16:******,携带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4月18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五、开启
时间:2***24年***4月18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23楼
联系方式:135643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4月18日 ***9点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国际招字(2***24)-1***
项目名称: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对今年拟实施的1***个采砂项目及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的现场旁站式监管工作进行抽检核查和指导,项目清单如下表所示,实际所需开展监管的项目以长江委、市水务局等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监管单价不超过1***324(元/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25年的《长江河道采砂市级监管委托合同》签订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2***﹞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4月***4日 至 2***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至11:******,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24-***4-***4至2***24-***4-11上午 ***9:******-11:******,下午13:******-16:******,携带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4月18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五、开启
时间:2***24年***4月18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23楼
联系方式:135643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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