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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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SHSM-2024-3015(招标文件编号:SHSM-2024-301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515号E段九层9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8.625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主要负责大楼内工作人员的早餐和午餐的餐饮服务工作,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开设晚餐供应。目前早餐人数约 160 客,午餐人数约为 260 客,就餐形式以自选餐为主,套餐等其他形式为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技术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续约期限:24 个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第一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2 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技术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杰 、周延河、金永光、李震亚、方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9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理由: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为齐全,可操作性较强。项目人员配备上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技术岗位人员相应资质较好,相关证书较为齐全。项目整体方案内容较为完善,针对性较强,菜谱丰富。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业绩多,类似经验丰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为89.2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00弄3号楼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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