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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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净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926134777-00054044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0024-000454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净水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验收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采购需要网上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文件: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77号C10幢804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文件: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77号C10幢804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人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录入信息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 址: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77号C10栋8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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