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医院关于气管插管软镜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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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后勤保障中心招标采购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气管插管软镜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某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气管插管软镜项目的采购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气管插管软镜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3-JH1903-W3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满足临床科室使用需求,后勤保障中心招标采购室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气管插管软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1903-W3005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气管插管软镜
采购数量:1套
预算金额:25万元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四、成交人数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报价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报价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报价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截止投标报价时成立三年以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1、2022);②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976346640@qq.com。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本项目购买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地 点: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81号综合保障楼1楼会议室
4、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3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地 点: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81号综合保障楼1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13918942863 021-81875692
项目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021-81875692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于气管插管软镜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3-JH1903-W3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满足临床科室使用需求,后勤保障中心招标采购室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气管插管软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1903-W3005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气管插管软镜
采购数量:1套
预算金额:25万元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四、成交人数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报价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报价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报价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截止投标报价时成立三年以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1、2022);②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976346640@qq.com。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本项目购买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地 点: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81号综合保障楼1楼会议室
4、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3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地 点: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81号综合保障楼1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13918942863 021-81875692
项目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021-81875692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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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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