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E血管机保修和移机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024-JH1904-F5016)
【招标公告】GE血管机保修和移机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024-JH1904-F5016):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E血管机保修和移机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E血管机保修和移机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024-JH1904-F501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GE血管机保修和移机服务
2.项目编号:2024-JH1904-F5016
3.项目概况: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单一来源理由
(一)保修服务
1.设备的后续维保中其零备件(包含球管)更换由于有统一的规格型号和技术要求,不能使用非原厂配件,考虑与原设备的一致性、配套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只能向原供应商(即现GE)处采购,并且原厂配件只有 GE 能供应;
2.由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备件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GE不负责重新注册,因此也只能适用原厂配件。
(二)移机服务
1.移机设备属于高端设备,具备高、精、专的特点,移机过程复杂,从移机前机房规划、设备体检、设备拆机、设备运输、设备安装调试等多个环节存在多重风险,若对设备的工艺状态了解不够专业,组装能力不够专业,会导致仪器损伤或故障,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在移机过程机器损坏,维修更换零配件均需使用原厂配件,若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会发生变化,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因此只能使用原厂配件,原厂维修,才能够保证整机注册的完整性。
2.其次,原厂工程师对设备性能最为了解,为保证设备移机前后能正常运行,使用原厂服务能最大程度保证设备财产及人员安全,而原厂售后移机服务未授权给其他第三方公司,基于以上原因,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本次移机服务。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审计报告。
(十)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02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五、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庆忠、陈丽雯、沈思远
办公电话:021-66281106、021-66279072、021-66272029
移动电话:***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代理机构地址)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21-81815556、021-81815067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8181508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GE血管机保修和移机服务
2.项目编号:2024-JH1904-F5016
3.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01 | GE血管机 维保服务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22.4万元/年 |
02 | GE血管机 移机服务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机 | 29.9万元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单一来源理由
(一)保修服务
1.设备的后续维保中其零备件(包含球管)更换由于有统一的规格型号和技术要求,不能使用非原厂配件,考虑与原设备的一致性、配套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只能向原供应商(即现GE)处采购,并且原厂配件只有 GE 能供应;
2.由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备件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GE不负责重新注册,因此也只能适用原厂配件。
(二)移机服务
1.移机设备属于高端设备,具备高、精、专的特点,移机过程复杂,从移机前机房规划、设备体检、设备拆机、设备运输、设备安装调试等多个环节存在多重风险,若对设备的工艺状态了解不够专业,组装能力不够专业,会导致仪器损伤或故障,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在移机过程机器损坏,维修更换零配件均需使用原厂配件,若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会发生变化,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因此只能使用原厂配件,原厂维修,才能够保证整机注册的完整性。
2.其次,原厂工程师对设备性能最为了解,为保证设备移机前后能正常运行,使用原厂服务能最大程度保证设备财产及人员安全,而原厂售后移机服务未授权给其他第三方公司,基于以上原因,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本次移机服务。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审计报告。
(十)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02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五、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庆忠、陈丽雯、沈思远
办公电话:021-66281106、021-66279072、021-66272029
移动电话:***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代理机构地址)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21-81815556、021-81815067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8181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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