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银春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银春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地产星侨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银春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 资格预审公告 | |||
| 报建编号: | 2302MH0149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地产星侨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199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标段名称: | 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银春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 | ||
| 建设地点: | 闵行区,西起中春路、东至沪闵路(不含横向道路的交叉口) |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招标为批量招标,批量招标包含3个标段:标段1: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银春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标段2: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金阳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标段3:颛桥镇中心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瓶安路(陪昆东路-银春路)道路新建工程。合计总投资25704万元,建安费17487万元。 本项目为银春路(中春路-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西起中春路、东至沪闵路(不含与横向道路的交叉口),长度约1289米,规划红线宽度为24米(局部红线扩宽至27米和30米),建设规模为双向二快二慢车行道。新建跨越竖河桥梁一座,同步实施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相应的老桥拆除、道路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10290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7039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8684417.00元人民币(6868.4417万元) | 
| 施工工期: | 458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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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 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投标人仅需在相应业绩申报表格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信息报送编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①、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七章中就市政工程施工提供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②、近五年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指提供合同信息报送编号(本市项目业绩)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外省市项目业绩(如需)。 ③、沪建建管〔2017〕316号文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条关于批量招标第五项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批量招标的建设工程规模配置相匹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批量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该标段中三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需)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2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0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2月2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按以下处理方式: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3、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通过的申请人超过两家的,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认。 4、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在审查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共7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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