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1-12

【招标公告】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公告
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财务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HCG20240103004)
一、采购条件
本临港新片区万水路交通市政综合体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位于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地块西至新杨公路,南至万水路,东至五四消防站及正顺路,北至芦五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6173.7平方米,其中公交场站及市政设施用地面积约31701.9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约444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040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停车楼、交通市政综合用房、公交配套楼、市政配套楼、加氢站、公共绿地等。
1.采购内容:
(1)在项目前期阶段,要求财务监理对工可估算及概算上报稿所列项目及金额进行复核,防止缺项及漏算、招标文件及各类合同(包括与土地费用相关的合同) 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就招标及采购流程是否合规、投资控制是否存在风险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2)在项目施工阶段,要求财务监理基于施工图纸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投资控制目标;及时做好签证/设计变更的过程留痕及资料整理工作,做好签证/设计变更的费用测算及流程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标准、内容实施,关键节点出现投资控制风险、建设流程不规范等情况,财务监理应及时以专报形式向建设单位预警,并提出相应的咨询意见或控制措施。
(3)在项目竣工阶段,要求财务监理应根据竣工图、现场情况、影像资料、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就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建设流程是否规范等情况独立出具总结报告,并作为审计参考依据。
(4) 对于财务管理及资金监控方面,要求财务监理严格按项目建设(含分部分项工程) 形象进度,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变更签证等工程用款及工程实物量,并出具书面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项目地址: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
3.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工作范围内所有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工作内容并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后结束。
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9.55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 □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从事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允许外聘或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外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的,该人员不得再作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
(2)供应商已参与采购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等工作,或供应商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当回避,不得再承担该采购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除外);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加联合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加采购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两家。
5)联合体应当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人参加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6时00分
2、获取方法: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16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22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 号 316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01月22日13时30分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16室
3、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要候场等待磋商,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5)最终报价表。
注: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无效。
七、其他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关注。
2、备注:供应商需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广祥路158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16室
联 系 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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