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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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9143471-00055466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预算编号: 0024-0005356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要求,在系统梳理本市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需求的基础上,针对本市生态保护主要目标(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岛、海岸线)以及重点污染地块,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实施遥感监测,识别动态变化区域或疑似问题点位,开展地面复核和问题确定,并进行跟踪评估,为保障生态安全和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有效推动遥感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6)联合体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一楼大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供应商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信息登记。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联合体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a)联合体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b)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在报名时将联合协议书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c)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受不可抗力影响,若本项目招标完成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则2024年1月1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本项目将根据上年度合同约定继续由上年度中标方承接,该段时间内产生的费用由本年度中标方按相关条款向上年度中标方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9143471-00055466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预算编号: 0024-0005356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生态保护和污染地块遥感监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要求,在系统梳理本市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需求的基础上,针对本市生态保护主要目标(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岛、海岸线)以及重点污染地块,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实施遥感监测,识别动态变化区域或疑似问题点位,开展地面复核和问题确定,并进行跟踪评估,为保障生态安全和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有效推动遥感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6)联合体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一楼大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供应商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信息登记。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联合体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a)联合体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b)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在报名时将联合协议书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c)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受不可抗力影响,若本项目招标完成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则2024年1月1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本项目将根据上年度合同约定继续由上年度中标方承接,该段时间内产生的费用由本年度中标方按相关条款向上年度中标方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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