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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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01-F123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1
漏洞扫描设备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1-2
主机防病毒系统(含补丁分发)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5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1-3
主机安全防护系统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4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
1.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含配套辅材)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售后等
2.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公告第五条“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中,特定资格材料为: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425,000.00元,贰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
采购包1:2,425,000.00元,贰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2,425,000.00 元,贰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报名和投标时均提供相应证书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对招标活动的质疑资格。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0号采购业务受领大厅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一楼开标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一楼开标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
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提供复印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助理、庄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97、021-81827088
移动电话:19921046480、18867107426
传真:021-81827097、021-81827088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0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助理、王助理
联系电话:19921555011、1896442963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
联系电话:021-81827019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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