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招标结果】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推荐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上海喆叙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编号:JYCG-2023219-F-JT)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司采购委员会审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9:30时(北京时间)。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1-22117892,联系传真:021-22117888
采购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工作已完成,本项目无否决。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司采购委员会审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9:30时(北京时间)。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应答报价(万元) | 应答折扣率(%)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01 | (服)综合服务 | 1 | 上海喆叙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 | 34.880000 | /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2 | (服)后勤服务 | 1 | 上海裕帆物流有限公司 | 1 | 1.137100 | /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1-22117892,联系传真:021-22117888
采购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次竞谈采购工作已完成,本项目无否决。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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