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YBM-F3001)(第1包)
【招标公告】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YBM-F300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
二、项目编号:2023-JYBM-F3001
三、项目概况: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原三级)以上等地方或军队颁发的相关保密资质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 3 日,每日上午8 :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
(二)申领地点: 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在相应网站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
①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之“信用服务”页面(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原三级)以上等地方或军队颁发的相关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保密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项目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谈判后交回谈判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八、谈判前答疑会
(一)谈判前答疑会时间:2023年12月4日10时至12时,联系人:张助理、张先生,电话:***。
(二)谈判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张先生
移动电话: ***
地 址: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干事
移动电话: 1333335716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
二、项目编号:2023-JYBM-F3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门户网站软件开发 | 详见谈判文件 | 上海市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为:26.2万元。 2.报价应包括所有软件开发、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原三级)以上等地方或军队颁发的相关保密资质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 3 日,每日上午8 :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
(二)申领地点: 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在相应网站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
①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之“信用服务”页面(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原三级)以上等地方或军队颁发的相关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保密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项目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谈判后交回谈判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八、谈判前答疑会
(一)谈判前答疑会时间:2023年12月4日10时至12时,联系人:张助理、张先生,电话:***。
(二)谈判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张先生
移动电话: ***
地 址:上海市(详细地址联系招标联系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干事
移动电话: 1333335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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