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2023-JQ01ZY-F4013)(第1包)
【招标公告】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2023-JQ01ZY-F401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社会化保障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3-JQ01ZY-F4013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特殊资质要求: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维修企业一类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距离上海市杨浦区30分钟内到达。
(六)此外,报价方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3.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6.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记录。
五、供应商征集时间、方式
(一)供应商征集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询价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单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维修企业一类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距离上海市杨浦区30分钟内到达。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询价单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询价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询价单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询价单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询价单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时间:详见询价单。
询价地点:详见询价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钱助理、庞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66、81827063
移动电话:***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401
移动电话:17274695269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4
移动电话:13166283237
一、项目名称: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3-JQ01ZY-F401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项目预算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社会化保障 | 详见附件 | 项 | 1 | 18万元 | 上海市 杨浦区 | 1年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特殊资质要求: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维修企业一类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距离上海市杨浦区30分钟内到达。
(六)此外,报价方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3.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6.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记录。
五、供应商征集时间、方式
(一)供应商征集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询价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单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维修企业一类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距离上海市杨浦区30分钟内到达。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询价单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询价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询价单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询价单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询价单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时间:详见询价单。
询价地点:详见询价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钱助理、庞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66、81827063
移动电话:***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401
移动电话:17274695269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4
移动电话:131662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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