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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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询价公 告 (招标编号:ZH-Y-LHB202308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 龙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 目,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件,包件一采购内容为:医用臭氧治疗仪1台:包件二采购内容为 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详细要求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用臭氧治疗仪; (002)微波消融治疗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用臭氧治疗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阜康市农村信用社博峰街支行 账号:账号:6212872063203940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2/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安波路533弄2号2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hzhzb201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贺人): ④"(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业分女川早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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