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密封询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商务大数据分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密封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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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商务大数据分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SCZY2023146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采商务大数据分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本单位该项目预算为***.00元)。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一
二、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3.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3日15:00之前将上述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当面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207室(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逾期作废。
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拆除、搬运、安装、人工、运输、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5.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最低报价一致存在两家供应商及以上时,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6.项目实施期限:中标后20天内完成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付款方式:经查验符合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结算费用。
8.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方缴纳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一年。4小时内到达现场,上门维护;24小时内修复;无法修复的,供应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部件替换,不能因此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电话及远程服务,一般问题一天内解决,重大问题三天内解决。
10.验收合格后,软件著作权归属学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207。
邮政编码:321015
项目联系人:***,电话:0579-82166183(15705799125)。
技术答疑人:
武老师,电话:0579-82166189(15067098195)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 裘老师,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采商务大数据分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本单位该项目预算为***.00元)。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一
二、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3.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3日15:00之前将上述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当面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207室(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逾期作废。
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拆除、搬运、安装、人工、运输、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5.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最低报价一致存在两家供应商及以上时,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6.项目实施期限:中标后20天内完成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付款方式:经查验符合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结算费用。
8.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方缴纳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一年。4小时内到达现场,上门维护;24小时内修复;无法修复的,供应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部件替换,不能因此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电话及远程服务,一般问题一天内解决,重大问题三天内解决。
10.验收合格后,软件著作权归属学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207。
邮政编码:321015
项目联系人:***,电话:0579-82166183(15705799125)。
技术答疑人:
武老师,电话:0579-82166189(15067098195)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 裘老师,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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