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徐汇区大华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3-11-16

【招标公告】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徐汇区大华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徐汇区大华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徐汇区大华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4-20231114-1021
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徐汇区大华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423-02823, 0423-W11551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940000元;自筹资金: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徐汇区大华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 1套
详细技术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范围包括:产品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经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相关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按有关规定在开标时间内无法签到、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响应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时间开始后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点前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 sh.gov.cn)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
地 址:老沪闵路901-9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路969号1号楼4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投标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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