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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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单位拟对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23-JQ01-F1258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该项目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不分包,评审方法选择综合评分法,不需要组织样品评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军队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结果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军队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未满3年,根据《军队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军队营区物业服务试点方案》中“加大对军队资产管理公司(融通公司)组织运营支持力度”,军队资产管理公司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02.F1258需求公示附件1:需求公示参数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16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y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8205284236。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021-81827066,021-81827063
移动电话:***
传真:021-81827000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9
移动电话:13166283237
2023年11月10日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23-JQ01-F1258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该项目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不分包,评审方法选择综合评分法,不需要组织样品评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军队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结果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军队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未满3年,根据《军队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军队营区物业服务试点方案》中“加大对军队资产管理公司(融通公司)组织运营支持力度”,军队资产管理公司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02.F1258需求公示附件1:需求公示参数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16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y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8205284236。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021-81827066,021-81827063
移动电话:***
传真:021-81827000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9
移动电话:13166283237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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