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3-11-10

【招标公告】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
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36032135410)
1. 招标条件
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
2.2 服务期: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为止。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及安全服务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9日到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4.1.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4.2.1携带资料:(1)潜在投标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若法定代表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2.2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4.2.3缴纳标书款(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
4.2.4获取发票和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楼1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益路47号五角丰达商务广场10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联系人:顾弘毅  应秋祺  叶钧 
联系电话:***
传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ghy@shbid.com;yqq@shbid.com;yj@s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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